关于六安广汽埃安 4S 店消费欺诈、两次违背政府协调承诺、赔付方案荒唐离谱、主管部门长期行政不作为的实名投诉

信件编号: 21245203516922 来信时间: 2026-05-09 21:52
信件类型: 我要投诉 姓名: *****
内容: 尊敬的洪飞区长:本人为六安广汽埃安购车受害消费者,同时代表同批次二十余名车主实名投诉。我们遭遇4S店销售欺诈,维权已数月,多次信访、多部门协调后始终无实质解决。相关主管部门仅走流程不处置,明知商家赔付方案明显不合理却全程沉默,遇事只推诿引导消费者起诉,长期行政不作为,漠视群众合法权益。 本人先后三次提交信访材料,完整举证该4S店存在阴阳合同、虚假购车补贴代办、违规套路收费等消费欺诈行为,诉求依法立案查处、责令商家现金全额退赔、对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。但数月来,区工作专班、商务局、市场监管局均未作出任何实质性处罚,仅以正在调查无限拖延,无书面答复、无明确处置结果。 涉事4S店曾两次在政府多部门协调会上当众作出赔付承诺,却两次公然违约失信。今年1月协调会上,商家承诺一周内实行一人一案制定赔付方案,到期后拒不落实;4月29日区政府专班会议,明确责令商家5月10日前拿出务实现金赔付方案、严格落实一人一案。时至今日,绝大多数车主未收到任何沟通对接,商家依旧敷衍应付。 维权期间,商家仅推出两套敷衍糊弄的赔付方案,完全脱离合理范畴。第一套仅按被骗金额赔付50%,且全部折算为店内虚高保养服务,不赔付现金,实际赔付价值严重缩水,使用周期长达十几年;第二套仅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万商城积分,实际等值现金仅一千元,明显是敷衍了事、糊弄消费者。 我们曾提出赔付方案先经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再下发车主的合理诉求,未有相应,任由商家自行制定不合理方案。区级主管部门面对商家公然欺诈、违背政府会议承诺、赔付方案荒唐离谱,始终不敢表态、不敢否决,仅一味建议群众诉讼,将维权时间、精力、经济成本全部转嫁给普通百姓。群众信任政府、求助政府,是希望行政监管为民撑腰兜底,而非让老百姓自行走漫长诉讼途径。 现本人向您提出请求: 1.责令区市监局、商务局尽快出具书面答复,明确是否立案、调查结论及法定办结时限; 2.立即否决保养折算、积分抵扣等不合理赔付方案,强制商家以现金形式全额退赔,落实一人一案; 3.对4S店消费欺诈、阴阳合同违规、违约失信、违规获取个人信息等行为,依法从严处罚并公示结果; 因篇幅字数有限,事情无法详尽描述,本案详细经过、证据材料商务局、市监局均有存档可查。
答复情况:
答复单位:金安区商务局    答复时间:2026-05-15 15:30

答复意见:

尊敬的来信人:您好!

经金安区市场监管局调查,(一)关于合同违法。涉案合同印章、签名均为邓鹏个人伪造,并非埃安4S店真实意思表示;埃安4S店备案合同及经营行为合规,无虚构主体、冒用名义、隐瞒重要信息等合同违法情形。邓鹏伪造合同、印章的行为,系个人违法犯罪行为,非职务行为。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埃安4S店构成合同违法。(二)关于虚假宣传。现场未发现埃安4S店通过大众媒介、店内显著位置发布“全权代办补贴、国补不通过全额退款”等宣传内容;该店通过晨会、内部培训、政策文件推送等方式,明确补贴条件及流程,已尽到员工管理及合规宣传义务。邓鹏向消费者作出的承诺,未经埃安4S店授权,系个人不当行为,非埃安4S店对外宣传内容,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埃安4S店构成虚假宣传。综上,经全面核查,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埃安4S店存在合同违法、虚假宣传的行政违法行为。依据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》第十九条之规定,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不予立案决定。 经金安区商务局调查,一、前期接诉及风险报告。自2025年12月起,区商务局接到该4S店投诉、信访件,因涉众风险超出一部门处置能力,于1月26日向区政府报送风险报告,建议跨部门联合介入。二、处置工作开展。区商务局先后于1月26日、2月4日、2月6日、2月10日、3月18日、4月29日、5月8日、5月12日多次联合市场监管、司法、公安等部门(即工作专班),约谈企业负责人并组织现场调解,同时多次向消费者通报进展,不存在行政不作为。三、商务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,履职方式为组织调解、搭建协商平台、督促企业履约,不具备行政强制权和行政处罚权。(1)关于"否决保养、积分等不合理赔付方案",区商务局已在多次约谈中明确要求企业正视管理失职问题、承担相应责任,并向企业提出不得以完全非现金方式解决问题,建议企业重新制定更为合理的赔付方案。但赔付方式(现金或权益折算)最终需由企业与消费者协商确定,区商务局无权强制要求企业必须以现金支付。(2)关于"强制企业现金全额退赔",因区商务局无行政执法权,无法查明企业是否存在行政违法行为,更无法直接对企业作出强制决定。工作专班已开展多轮调解,若企业拒不履行合理赔付义务,建议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权利。四、司法途径说明。因部分事项涉及刑事诈骗(邓鹏案),民事赔偿依法可由协商或诉讼解决。区商务局引导并行维权,是依法履职,并非推诿。下一步,区商务局将持续依托工作专班,配合做好调解督促工作。如有疑问,请联系六安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金安大队,电话:0564-3922918;金安区商务局,电话:0564-3261231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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